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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罗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规定,建房申请条件要求如下

栏目:建房政策2022-05-26 16:20:1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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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

众所周知,近年来,国家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所有权工作,对农村宅基地面积、住房高度和面积制定了更严格的标准。那么,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标准是多少平方米?博罗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各镇政府审核批准,当地农村建设用地标准如下,建筑申请应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。

众所周知,近年来,国家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所有权工作,对农村宅基地面积、住房高度和面积制定了更严格的标准。那么,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标准是多少平方米?博罗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各镇政府审核批准,当地农村建设用地标准如下,建筑申请应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。

一、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

严格贯彻“一户一宅”的法律规定,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。新申请宅基地要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,禁止未批先建、超面积占用宅基地。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,应严格按照“建新拆旧”要求,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。新批准宅基地面积标准为:每处宅基地面积为120平方米以下;建筑层数不超过5层,首层层高不宜高于4.5米,建筑高度不超过16.5米。

二、农村建房申请条件

(一)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在本村申请一处宅基地:

1.因成年、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,原有宅基地不能安置的;

2.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,在本集体内

没有宅基地,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程序同意的;

3.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、实施村庄规划及进行乡镇

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,需要搬迁安置的;

4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(二)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批准:

1.不符合年龄要求等分户条件的;

2.不符合乡、镇国土空间规划或者村庄规划的;

3.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,但拒绝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退回原有宅基地协议的;

4.申请的宅基地存在权属争议的;

5.将原有宅基地或者宅基地地上房屋出卖、出租、赠与或者改为经营场所等非生活居住用途后,再次申请宅基地的;

6.原有宅基地或者宅基地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后,已得到住房安置的;

7.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各镇不予批准的,须书面通知申请人,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,并告知其法律救济途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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